挺纪亮剑 助力精准扶贫攻坚战
——通山县突出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
当前精准扶贫已成为“十三五”期间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六型通山”建设,责任重于泰山。抓精准扶贫关键就是管好扶贫资金,用好扶贫资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每增加一分,群众的利益就会损失一分,其怨恨就会增加几分,获得感就会减少多分。民之所呼,执纪所向;民之所怨,执纪所重。通山县纪委监察局坚持把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和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以最坚决的态度、最精干的力量、最有力的措施,精心组织,强力推进,确保扶贫资金落地落实,坚决遏制“扶贫投入加上去,干部贪腐倒下来”现象。
一、压实主体责任,全面进行排查
近几年来,省纪委十分重视和关心通山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关心通山群众的疾苦福祉,牵头省直有关部门,逐年加大了扶贫力度,扶贫资金逐年增多,2016年扶贫项目资金达到了24.4亿元。为确保这些扶贫项目资金真正落到实处,助力精准扶贫,通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作为推进“两学一做”活动的重要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压力传导,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形成县、乡镇、村(社区)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近年来以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为契机,对扶贫资金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全县共投入核查力量1200余人,交叉编组成立203个核查工作专班,进行全领域全覆盖普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担负起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县、乡镇两级纪委上下联动,财政、审计、扶贫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把任务分解到村居、责任落实到基层。要求各地各单位对照有关文件和标准及问题清单,对本地区、本系统所有扶贫资金项目进行深排查、大起底,全面弄清项目类别、资金金额,分类落实到项目、单位、户头、人头。在此基础上,开展自查自纠,对所有扶贫项目逐一实地察看、所有资金流向逐一梳理明细、所有问题疑点逐一调查核实,从账册入手按图索骥,盯住资金流向顺藤摸瓜,全面“扫描”筛查,认真核查比对,深挖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不留死角、不留薄弱环节。全县共查实落实惠民政策问题线索4229条,查实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线索60条。
二、开列负面清单,找准问题根源
“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纷繁复杂,开展治理工作,关键要抓好主要矛盾,牵住“牛鼻子”,找准主攻点,方能提高专项治理的实效性,增强精准打击的震慑力。从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情况来看,由于扶贫对象量大面广,资金使用环节多,监管机制不完善等原因,套取扶贫资金、借扶贫牟取私利等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甚至出现“小官巨腐”现象。2016年,全县共查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腐败案件105件。一是欺上瞒下、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国家补贴资金,给国家和集体利益造成重大损失。这类问题在查处的105件案件中有51件,占48.57%。如洪港镇沙店村村干部王某等人在修建沙店村通组入户水泥公路项目中,通过虚报工程量套取扶贫资金7.94万元,用于村集体费用开支。二是贪污挪用、截留私分各类扶贫项目资金,甚至用于发放奖金福利、吃喝招待,大肆挥霍浪费。这类问题在查处的案件中有5件,占4.76%。如通羊镇寨下村村干部采取虚报套取果木的手段非法占有国家资金2.76万元,套取国家项目资金5万元,挪用创建老区特色组项目资金5万元,以维修村卫生室名义套取村集体资金1万元,这些资金均被用来发福利、招待,以外出考察学习的名义公款旅游。三是违规处置集体“三资”、侵吞集体财产,甚至违规处置变卖扶贫物资。这类案件在查处的案件中有5件,占4.76%。如大路乡犀港村村干部私自出售40平方米的村组集体公塘,个人非法所得资金13.3万元。四是在落实救济、补助政策中暗箱操作、优亲厚友、办事不公。这类案件在查处的案件中有29件,占27.62%。如南林桥镇湄港村村干部利用职权违规为其弟弟、母亲办理低保,其弟弟、母亲共领取低保金1.66万元。五是漠视群众疾苦,散漫懈怠、敷衍应付,不作为、乱作为。这类案件在查处的案件中有15件,占14.29%。如南林桥镇财政所专管员张某在审核验收石垅村泉山椪柑苗木项目时,仅看到验收报告上镇、村验收人员的签字,在没有去实地察看的情况就签字同意验收合格,而经调查后该项目并未实施,导致他人虚报套取扶贫资金2万元。以上问题的产生,究其原因主要是:有的乡镇、村和县直职能部门政治意识缺失,责任意识不强,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在落实惠民政策推进精准扶贫战略上,虚抓空转,在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监督管理上,失职渎职,空挡滑行。有的党员干部群众观念淡薄,没有把群众利益放在心里,想问题办事情从个人利益出发,以权谋私,优亲厚友。有的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特别是村干部,对扶贫纪律置若罔闻,顶风违纪,敢踏“红线”,目无法纪。
三、强化追责问责,从严从重查处
“人视水见形,视民知治不。”治理是否好,干部是否廉洁,党风是否正,老百姓最有发言权。基层党员干部离老百姓最近,他们不仅是扶贫惠民政策的执行者,更是党的形象和政府公信力的最直接代表,坚决遏制扶贫领域腐败和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现象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县纪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挺纪在前,主动策应县委、县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的决策部署,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快查严处,斩断任何胆敢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严格落实“一案双查”要求,对在扶贫政策资金落实和专项治理中,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通过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等措施,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把压力传导下去,切实打通扶贫资金通往贫困地区和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努力保障精准扶贫工作规范、有序,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今年来,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案件10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5人(其中给予党内警告处分83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1人,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1人,给予开除党籍处分4人,给予行政警告5人,给予行政记过1人),进行组织处理138人(其中进行批评教育、作深刻检讨10人,进行诫勉谈话128人),退补扶贫资金55.4万元。
四、堵实制度漏洞,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和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反映出来的问题,深入分析个案背后的普遍性规律,查找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有针对性的查漏补缺,加强制度建设,堵实制度漏洞,建立督查机制,开展预防和警示教育活动,推进整改工作长效化。一是出台相关制度。先后制定和督促有关部门重新修订和完善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通山县规范村级招待“零”费用管理办法》、《扶贫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种粮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严明精准扶贫工作纪律的通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二是建立精准扶贫督查机制。成立精准扶贫督查组,采取不打招呼突击暗访、不留死角巡回检查、随机走访群众等方式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发挥震慑作用。三是开展预防警示教育。充分运用近年查处的反面典型案例,以上党课、专题讲座等形式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村、社区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规矩意识,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预防警示震撼效果,切实把“大数据”监督检查和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用足用好,形成整治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