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最后一公里”问题
亟待解决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促进基层反腐倡廉制度化、常态化、全面化的必然选择,是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重要法宝,关系到“四个全面”重大战略布局在基层协调推进。农村基层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神经末梢”,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摆在各级党组织面前。
一、存在的问题
(一)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只挂帅不出征”的现象在乡镇、村(社区)较为普遍,有的乡镇党委书记、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未担起“应当之责”、“该当之责”和“必当之责”,存在责任体系构建不完善、责任内容细化不到位、责任督查落实不全面、责任追究执行不从严等问题,责任压力未能层层传导到农村基层。通过检查,发现有的乡镇、村(社区)主体责任实施方案和责任清单疏于形式,没有对照责任清单履职尽责;还有些乡镇、村(社区)实施方案和责任清单表面上形成了全覆盖,实际上几个年度的内容一致,甚至个别乡镇出现一字不差照搬照抄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清单的现象。
(二)支部建设软弱涣散。当前农村基层党组织有的村委班子人员配备不齐、思想素质不高;有的党建工作意识不强、党性观念淡化;有的发展思路不清、服务功能较差;有的党员基础台账不健全、“三会一课”不规范、有的村“两委”班子之间不团结等问题。今年来,全县有15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被责令整改。同时,村干部侵害群众利益、“四风问题”依然存在,“抱团腐败”贪污征地补偿款、虚报冒领套取扶贫项目资金、公款接待、违规发放补助、挪用集体资金等行为时有发生;村干部违规操办红白喜事、参与黄赌等行为,以及村干部家属违规享受低保、五保、危房改造、医疗救助等问题屡禁不止。今年以来,县纪委立案查处村(社区)干部126人,其中党内严重警告95人,党内警告12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开除党籍4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
(三)选用村支书捉襟见肘。在选人用人上,有些乡镇党委习惯把“老板”、“听话的”、“关系好的”农村党员作为村支书的第一人选,认为“老板”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听话的”服从党委工作全局、“关系好的”容易协调矛盾纠纷,导致群众口碑好、人气高、能办事的“好人”、“能人”、“强人”错失当选村支书的机会。在查处村支书案件时,有的乡镇纪委存在“如果这个支书被处理了,在这个村再找不到合适的支书人选了,工作不好开展”的观念,对村支书“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行为视而不见、缄口不言。在受理群众举报村支书信访件时,大多数选择协调沟通、“息事宁人”。在查办村(社区)支书违纪案件时,对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村支书,搞选择性执纪,搞下不为例,处理时降级一档。甚至还出现乡镇党委成员以影响村级换届选举、农业农村工作、选用村支书困难等名义,为正在接受调查的村支书向上级说情的现象。
(四)监督手段乏力。村(居)民委员会往往是监督的末梢和盲点。当前部分乡镇纪委存在监管制度不健全、监督执纪问责能力有限,强制手段缺失,加之村级监督委员会作用未完全发挥,履职尽责不够,监督把关不严,导致村干部权力滥用。同时,多年来对“村官”的经济审计基本处于空白,乡镇财政所对村财务审核把关不严,为一些村干部违纪违法提供了机会。还有多数村干部任职时间长,宗族势力大,使不少腐败村干部“坐大成势”,基层纪委和司法机关查处起来“力不从心”。
二、建议
(一)层层传导压实责任。对乡镇党委书记、村(社区)支部书记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应履行的主体责任列出清单,签字承诺、公之于众,促使各责任主体对单领责、签字背书、照单履责、敢抓敢管。推行基层党支部书记向支部党员和群众代表述责评议制度,支部书记报告年度推进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接受党员群众质询评议。各级纪检机关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履责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坚决问责,倒逼基层党组织主动履职尽责,推动责任落细落实。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突出问题导向,推动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抓好整顿工作。配齐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强化教育培训,加强队伍建设。乡镇党委书记要发挥第一责任人作用,层层建立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台账。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发挥突出作用,充分调动村“两委”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增强凝聚力。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健全和完善村级组织运行机制,健全民主议事规则。
(三)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注重从本村优秀现任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纪律意识强、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党员中选拔村党支部书记。同时,从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党员干部到到村担任“第一书记”。建立村支部书记后备干部队伍,健全大学生村官“三定一考”制度。加强村党支部书记政策理论、党章党纪党规培训,握紧纪律的“准绳”。提高村干部经济待遇,完善激励机制,提高村干部政治待遇,适当增加村支部书记当选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名额,激发工作热情。完善退职村干部生活补贴发放制度,解决后顾之忧。
(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坚持问题导向,健全乡镇纪委监管制度,增强监督执纪问责能力,推动村级监督委员会履行职责,加大监管力度。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定期梳理问题线索,突出违反“六大纪律”和隐身变异“四风”问题,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期办结,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深入推进巡察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作为巡察乡镇、村(社区)的重要内容,做到巡察全覆盖。严肃追责问责,不搞下不为例,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发挥震慑警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