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大数据监督检查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通山县采取“三级书记挂帅、三管齐下督导、三项制度保障”等有效措施,全力强化乡镇部门职责,全面压实三级干部责任,确保试点工作高效推进。
“三级书记”挂帅。成立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乡镇、县直单位、行政村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要求、分解任务,全面落实县委书记、党委(组)书记、支部书记三级书记任第一责任人抓监督检查试点工作的责任网络。在具体工作中,三级书记做到亲自抓动员、抓部署、抓协调、抓进度、抓督导,使全县上下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三管齐下”督导。县委成立6个巡察督导组,业务主管部门成立23个督办专班,县乡纪委成立20个督查小组,实行县委督导、部门督办、纪委督查,深入乡镇、部门、村组采取“一揽子核查、一杆子插到底、一线现场办公”和“一天一报告、一天一备案、一天一碰头”的工作方法,做到入户核查“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通过两个30%(按照30%的比例对查否的问题进行复核抽查,按照30%的比例对当日所有核查问题进行抽查)、两个全覆盖(巡察督导对所有的村全覆盖、对所有的11个精准扶贫和惠民政策全覆盖),确保问题线索交办率达100%、入户核查率达100%、与群众见面率达100%。对工作不负责任,导致定性出现较多错误、线索处理不如实上报、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项制度”保障。实施“背书签字、进度通报、约谈问责”制度,保障工作责任落实。坚持“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入户核查表由核查组全体人员、乡镇纪检干部和被核查对象签字后进行汇总,问题线索核查情况汇总后经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或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上报县大数据监督检查试点工作专班。每一条线索核查任务责任到人,实行销号管理,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将入户核查表、佐证资料和处理结果归档齐全,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源数据采集上报、移交问题线索核查、整改和问责情况等工作情况,实行“一日一汇总、一日一排名、一日一通报”,以通报倒逼进度,以进度倒逼时间,推动“边核查、边整改、边问责”。县委、县政府、县纪委、乡镇党委、行政村和有关职能部门均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24小时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县纪委对工作落实不够、工作作风不实、工作推进不力、责任履行不到位的,坚持予以通报批评。工作进度连续2天排末位的乡镇和部门,约谈主要负责人;连续3天排末位的单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目前,已经对两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