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2起违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纪律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压实防控责任,确保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地落实落细,现将县纪委近期查处的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县市场监管局市场开发服务中心茶庵物业管理所负责人赵复银、鱼岳物业管理所副所长汤红兵等8人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措施不到位问题。2020年1月23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发布《嘉鱼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号)文件,要求“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农贸市场等场所控制措施的实施与监督工作”“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要求进入其场所的顾客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其经营的公共场所”“对未佩戴口罩进入场所者应当予以劝阻”等。
2020年1月28日,赵复银带领茶庵物业管理所工作人员彭元林、徐崇华防控值守茶庵农贸市场。赵复银等人只对茶庵农贸市场流量最大的正门进行了防控值守,未对侧门和后门进出人员进行防控,致使侧门和后门进入人员(部分人员未戴口罩)未经测量体温直接进入茶庵农贸市场内。同时,赵复银等人在值守茶庵农贸市场正门时,未对进入的未戴口罩人员进行劝阻,且仅对部分进入人员进行了体温测量。
同日,汤红兵带领鱼岳物业管理所工作人员明敏、刘国华、杨君安、鱼岳农贸市场清洁工王光海4人防控值守鱼岳农贸市场。汤红兵等人只对鱼岳农贸市场人流量最大的北门进行了防控值守,未对东门和西门进出人员进行防控,致使东门和西门进入人员(部分人员未戴口罩)未经测量体温直接进入农贸市场内。同时,汤红兵等人在值守鱼岳农贸市场北门时,未对进入的未戴口罩人员进行劝阻,且仅对部分进入人员进行了体温测量。另外,鱼岳农贸市场还存在少数经营户未戴口罩问题。
因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2020年2月1日,县纪委责令彭元林、徐崇华、明敏、刘国华、杨君安、王光海作出深刻书面检查;2月4日,县纪委给予赵复银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汤红兵政务警告处分。
2.簰洲湾镇刘家堤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德祥等人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20年1月31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控指挥部)农村下沉督办组到簰洲湾镇刘家堤村督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发现刘家堤村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宣传氛围不浓,没有认真贯彻镇防控指挥部的宣传工作部署,未落实拉横幅,张贴公告、通知、标语,流动喇叭等宣传措施;二是环境整治不力,村委会办公场所不整洁,桌面有灰尘、地上有烟头;三是人员管控不严,部分武汉返乡人员家门前未张贴提醒标识;四是登记排查不准,存在漏登早期返乡人员和人员返乡后不久离村现象。针对上述问题,市防控指挥部农村下沉督办组要求镇、村两级立即行动,抓好整改落实。2月2日,市防控指挥部农村下沉督办组到刘家堤村进行“回头看”,发现刘家堤村仍然存在如下问题:一是体温测量不到位,部分武汉返乡人员一天只测一次体温;二是存在武汉返乡人员外出、串门的现象;三是武汉返乡人员提醒标识张贴错误,如一户从鄂州返乡的村民家门口,被贴上了武汉返乡人员标识。黄德祥身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力,2020年2月2日,簰洲湾镇纪委给予黄德祥党内警告处分。熊仕健身为簰洲湾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联系刘家堤村疫情防控工作,对刘家堤村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督导督办、监督检查不力,2020年2月2日,簰洲湾镇党委给予熊仕健批评教育处理。
以上通报的2起典型案例,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大局意识不强、责任意识缺失、无视工作纪律要求等问题,给全县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一是进一步做到令行禁止。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把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具体要求落到实处。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坚持全县一盘棋,坚决服从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确保政令畅通,做到令行禁止,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是进一步落实防控措施。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抓实抓细基础工作,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进一步强化农村地区和重点小区疫情防控,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湖北省防控工作“13条”和嘉鱼县《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管控的紧急通知》要求不折不扣落实落细。
三是进一步锤炼过硬作风。各级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疫情防控作为践行初心使命的试金石和磨刀石,严格执行市纪委监委《关于严明“十个严禁”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的紧急通知》和县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带头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带头承担疫情防控工作任务。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决反对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二、关于3期违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纪律问题的通报。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全力以赴投入到疫情阻击战中,但仍有个别干部职工责任意识不强、重视程度不够、担当履职不力,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防控工作稳步扎实推进。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工作,强化警示震慑,压实防控责任,现将3起违反防控工作纪律问题通报如下:
1.新街镇交警中队工作人员刘俊、新街派出所工作人员熊子龙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正确履职问题。根据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安排部署,2020年1月25日10时起嘉鱼县与邻县所有公路出入口实行交通管制,新街镇负责防守的蕲嘉高速嘉鱼北收费站实行只上不下24小时限行管制。2020年1月25日19:40,新街镇对蕲嘉高速嘉鱼北收费站管制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刘俊、熊子龙2人未正确履行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坐在警车上玩手机。2020年1月25日,新街镇纪委给予刘俊、熊子龙全镇通报批评处理。
2.鱼岳镇北街社区郑莉、三湖社区张灿不服从鱼岳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统一指挥问题。郑莉、张灿均为鱼岳镇2020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020年1月20日分别被分配到北街社区、三湖社区上班。根据鱼岳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2020年1月25日上午10时、1月26日上午11时,北街社区、三湖社区分别电话通知郑莉、张灿当日到社区上班,但两人均以家人不同意为由拒绝,截至1月26日18时,两人均未到社区上班。2020年1月26日,鱼岳镇党委决定,分别给予郑莉、张灿辞退处理。
3.鱼岳镇三湖社区尹学梅等3名工作人员对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讲条件的问题。2020年1月26日上午8时,三湖社区安排尹学梅、陈燕、张春玲3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开展入户排查,但3人态度消极,抱怨鱼岳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下发的防护服和口罩质量太差,未及时开展入户排查。当日下午,尹学梅、陈燕、张春玲3人才组织开展入户排查工作。2020年1月26日,鱼岳镇党委决定,给予尹学梅,陈燕,张春玲3人全镇通报批评处理。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各镇、县直各单位及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要事来抓,切实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做到勇于担当、冲锋在前,自觉服从指挥调度,积极引导各级各部门把各项防控措施和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疫情防控工作中领导不到位、措施不落实、作风不扎实,甚至擅离职守、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责问责,以最严的纪律保障疫情防控阻击战高效顺畅开展。(嘉鱼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