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委网站报道通山:完善村级权责清单 破除“共同缔造”基层体制机制障碍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4-05-10 10:24

担碎石、搬水泥、除杂草……连日来,通山县大畈镇隐水村袁家畈村湾道路旁一派繁忙的施工景象。


据了解,这是村民自发投工投劳拓宽房前屋后湾组道路。截至目前,该村累计发动群众让地415平方米,义务投工投劳70余人。


“村里大大小小项目都能严格按照村级权责清单中‘四议两公开’程序组织实施,无论是参与建设还是监督,我们积极性都很高!”村民们纷纷竖起大拇指。


图为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到各村调研、充分征求意见


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开展以来,通山县纪委监委着力破除“共同缔造”活动推进过程中的体制机制障碍,在充分征集群众意见基础上,对2017年出台的“村级权责清单”进行修订、拓展、完善,形成村级权责清单2.0版,通过进一步强化对农村“小微权力”的监管,拓展群众参与空间,引导群众参与监督,更好赋权于民、赋能于民、赋责于民,激发群众参与共同缔造的积极性。


创新群众决策机制  赋权于民促共谋


“这里有古树、流水、休闲广场,荒弃的旧石桥和周边景致不协调。”


“应该把旧石桥打造成观景桥,吸引更多游客过来游玩……”


日前,通山县闯王镇仙崖村村民在屋场会上各抒己见,与驻村工作队、镇村干部共同商讨村湾美丽乡村建设,村纪检监察信息员将群众诉求纳入日常监督清单。


为优化议事流程,让群众参与共谋有依据。该县纪委监委在原有村级事务“四议两公开”中增加“村民建议、村小组村民理事会提议”的条款,鼓励群众、村湾理事会为村湾建设建言献策。实行“两个2/3”民主表决机制,即所有重大事项须征求2/3以上群众的意见建议,同时参与表决的群众要有2/3以上同意。


图为南林桥镇石门村长夏畈召开屋场会,干群共商共谋村级事务


大畈镇板桥村茶滩湾将党员代表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以湾子夜话的方式开到群众家门口,大小事情都拿出来议一议;通羊镇双泉社区召集共驻共建单位,面对面征集小区居民的意见建议,并将居民意见融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规划设计中……


村级权责清单2.0版“附则”里还要求,各村建立“党员代表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的“两会共商”机制,更好保障群众有地发声、决策科学民主。


此外,县纪委监委强化监督和问责,把决策责任追踪贯穿于决策的全过程,以确保决策的严谨性和规范性。


拓展群众参与空间  赋能于民促共建


“以前10万的工程需要经过招投标等程序,时间、精力、金钱都花费不少……”


“近几年来村级小微项目投资额度普遍在20万元以下……”


针对实际情况,村级权责清单2.0版把村级小微工程招投标限额从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规定20万元以下、技术要求较低的村级小微工程不用招投标,直接由村级自主决定,为群众参与共建拓展了空间。  


于是,杨芳林乡横溪村群众文化广场建设项目,直接通过“点子群众出、资金大家凑、材料就地取、用工本地找”的方式,组织村民自建。


“节省了成本、缩短了工期,每一分钱花得也让我们放心。”为确保办成“放心工程”,村监察信息员和村民、党员代表组成工程监督队,对工程质量和进度进行“贴身”监督。


预算造价20万元,实际投资14万元,横溪村群众文化广场一个月就建好了,实现了“花小钱办大事”,赢得村民纷纷点赞。


“这个项目怎么没有村民参与评议的记录?请你说明情况。”“请按照整改清单,迅速整改到位……”日前,县纪委监委专项督查组走村入户,对村级权责清单2.0版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据悉,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强化与组织、财政、民政等部门贯通协调,成立5个专项督查组,对发现的工作程序不规范、公示公开不到位和村级监督不严格等情况,下发清单、现场整改,确保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更规范,群众参与积极性更高涨。


健全群众监督体系  赋责于民促共管


图为大畈镇隐水村党建广场公示栏,公开晒权,让群众一目了然


“村干部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我们一目了然……”“冬春救助的办理流程,这下我可算弄明白了……”大畈镇隐水村党建广场公示栏前,村民们热火朝天地议论着。


在各村(社区)的便民服务大厅、公示栏前,村民都能看到最新版的村级权力清单流程图。


为让群众明白、干部清白,该县纪委监委将村级小微权力的政策依据、权力范围、运行程序等绘制成简明直观的流程图向社会公开,让干部看图做事、照图操作,群众看图办事、照图监督,确保村级权力运行有程序、有依据、有监督。


同时,还通过印发宣传册,进村入户宣讲,利用公示栏、标语、电子显示屏等宣传方式,将“村级权力清单”广而告之,引导群众依单监督;加强巡回宣讲培训,督促干部知责明责、照单履职。


县纪委监委搭建村级“小微权力”监督举报平台,在各乡镇、村(社区)设置监督电话、专用信箱,明确专人受理群众举报和质询。


“徐某家庭确实困难,家人患重病花了不少钱,我赞成他申请低保救助……”


近日,厦铺镇藕塘村村民徐某因家人患病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首次申请低保救助,经村民代表评议,一致同意为她申报低保待遇。


全面建立群众参与评议评价机制,是该县纪委监委拓宽群众监督渠道的一个重要方式。在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基础上,村级权责清单2.0版明确在村务党务公开和低保、五保、临时救助等服务事项中增加“村两委组织村民代表评议”的条款,通过接受群众评议,及时释疑解惑,把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真正落到实处。


“下一步,我们将通过不断完善‘小微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着力引导群众主体意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推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走深走实。”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朱必恩 宋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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