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公开澄清正名 还干部清白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4-01-17 08:53

“经调查核实,反映舒某和卢某某对新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朱某某的有关问题办案拖延推诿、泄露举报事项及举报人信息、存在包庇和袒护等问题不属实,现予以澄清......”近日,通山县纪委监委到燕厦乡新庄村组织召开澄清正名会,公开宣读了有关舒某和卢某某的澄清正名通报。


前不久,通山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接到新庄村村民举报,反映燕厦乡纪委工作人员舒某和卢某某对燕厦乡新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朱某某的有关问题办案拖延推诿、泄露举报事项及举报人信息、存在包庇和袒护。经查,举报内容与事实不符,舒某和卢某某严格按要求履行工作职责,未有违纪违法行为。


“压在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下了!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还我清白,今后我将继续服务好群众,不辜负组织对我的信任。”参加完澄清正名会后,舒某和卢某某如释重负。


基层干部直面一线,是党和群众的重要纽带。为基层干部澄清正名及不及时、到不到位,直接影响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信心,更影响基层干部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近年来,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对澄清正名的职责分工、工作程序、结果运用等进行细化,确保该项工作落实落细。对信访举报内容不属实的,灵活利用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反馈调查处理结果,帮助干部消除负面影响,为干事者撑腰鼓劲。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已对75人次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


为巩固澄清效果,进一步形成工作闭环,县纪委监委还认真做好不实举报“后半篇文章”。一方面规范谈心谈话和回访制度,根据不同对象量身定制“澄清+回访”暖心套餐,引导干部正确看待信访举报,帮助干部重燃工作激情。另一方面,为规范引导良性信访举报秩序,从源头上预防诬告错告行为发生,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清风通山”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信访举报渠道、受理范围、处理流程等。委班子成员定期通过下沉遍访、调研走访等方式,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活动,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实事求是反映问题。


“党员干部们在工作中履职尽责,绝对不能让他们‘流汗’又‘流泪’。”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工作机制,做好上下联动、协作配合,为想干事、敢干事、能干事者保驾护航。(赵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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