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慈口乡乌岩村袁某,身为党员酒驾,造成不良影响,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近日,通山县慈口乡纪委在乌岩村召开农村党员酒驾醉驾党纪处分决定暨警示教育大会,现场宣布了对该村党员袁某的处分决定。
“看到身边人被处分,确实更让人受触动,是最好的警示教育课。我们应该吸取教训,以案为镜,对镜反思,严格要求自己。”参会的某党员深有感触地说道。
这是慈口乡让处分决定由“一张纸”变为“一堂课”、做深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的一个生动缩影。近年来,该乡坚持做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加强与受处分人所在单位沟通,制定细化处分决定宣布工作方案,综合运用支部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使处分决定宣布成为警示教育课堂,确保处分决定真正“落地有声”。
除了做好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大会,慈口乡纪委还深入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突出村,开展案例巡回警示教育“下乡进村”活动。通过选取中纪委网站中查处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漫画、文字等形式制作成宣传展板。由讲解员围绕慈口乡党员干部酒驾醉驾查处情况、酒醉驾常识和典型案例三个方面为大家带来讲解,并结合身边典型案例,为大家算清酒驾醉驾背后的法律账、经济账、事业账、亲情账,对现场群众产生了极大的触动效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打通警示教育最后“一公里”。
“警示教育工作需常抓不懈,持续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让党员干部受到震慑和警醒,守牢党纪国法的防线,真正把警示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成绩。”慈口乡纪委书记吴颖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探索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真正做到让警示教育走心入脑、党员干部廉洁慎行,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叶春华 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