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还存在党员干部因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受到处分等问题,请以此为鉴,做好以案促改及警示教育工作……”近日,通山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与该县直某单位“一把手”面对面谈话,指出该单位在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通山县纪委监委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严格落实《通山县纪委监委负责人同下级“一把手”谈话方案》要求,以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相结合等方式,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管党治党的“牛鼻子”,通过加强谈话提醒、前移监督关口,推动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严格自律、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形成清廉通山建设的“头雁效应”。
为确保“谈之有物”,谈话前,县纪委监委结合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巡察反馈、信访举报等情况,梳理谈话对象及其所在地方或单位在全面从严治党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梳理的问题清单,量身定制谈话提纲,力求找准点透、“一针见血”。
谈中“直指要害”,县纪委监委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与“一把手”和领导班子面对面谈心谈话、座谈交流,严格按照听取汇报、通报问题、提出要求、表态发言四个步骤进行。谈话中,既开门见山聚焦问题点事例、点表现,做到见筋见骨触灵魂;又推心置腹问诊把脉,提出整改要求,引导约谈对象理清职责边界、找准廉政风险点、按方医治病灶。
为强化成果运用,防止“一谈了之”,县纪委监委将谈话情况报告纳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并作为单位政治生态评价依据。谈话问题被纳入台账管理,建立问题、举措、时限、责任“四清单”;采取定期抽查、现场督办等方式,适时组织整改情况“回头看”,对敷衍应付、整改不到位、问题反复出现的进行通报问责,以强力监督推动做好廉政谈话“后半篇文章”。
截至目前,已对47个乡镇、县直单位“一把手”开展谈话,指出问题118个。
“‘一把手’是领头羊,是标杆,是关键。”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让谈话真正发挥监督干部、教育干部、激励干部的作用。”(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