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用好处分宣布实景课堂 以案释纪说法敲警钟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3-07-19 09:12

“宋某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经研究决定给予其警告处分。”


“局党组要对照会议室墙外‘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的标语,有针对性地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强化管理……”


日前,通山县纪委监委就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宣布处分决定。会上,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结合案件深刻剖析“病因”,点问题、压责任,并面对面释纪说法。


“过去,处分决定宣布完就结束了。如今,我们依托处分决定宣布环节开展警示教育,通过现场面对面地释纪说法,进一步阐明处分决定的形成过程和正当性理由,真正达到以理服人、以纪教人的效果。”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表示。


这是该县纪委监委将宣布处分决定现场作为警示教育的延伸场所,切实将处分决定“一张纸”变为警示教育“一堂课”的生动实践。


为进一步放大警示教育效果,在宣布处分决定前,该县充分调动“室组地”联动效能,案件审理室与案件承办部门衔接,深入剖析发案原因和特点,以纪检监察建议书的形式向案发单位开列问题清单;强化与各派出机构协同,以问题为导向,结合日常监督,了解案发单位政治生态情况,定制专属释纪释法主题;做好与受处分人所在单位衔接,督促落实对全体党员干部集体宣布规定,达到查处一案、警醒一片的效果。同时,该县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党纪政务处分的宣布场所、宣传流程、宣布方式等各项程序,推进处分决定宣传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处分不是目的,挽救才是根本。该县坚持惩戒与教育并重原则,结合受处分党员干部实际情况,通过实地走访、综合评估等方式,“一人一策”制定个性化回访教育方案,动态对其开展暖心回访,及时化解心结,帮助重拾干劲再出发。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回访教育277人次。


“身边的案例是最好的反面教材,也是最好的‘清醒剂’。”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将探索完善“处分决定现场宣布+”模式,以案说纪、以案示警,不断提高处分决定宣布的震慑力、警示教育的代入感,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通山县纪委监委 黄凌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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