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主任,我举报的这个事什么时候能出结果啊?”
“阿叔,别着急啊,您看看,这都有规定的,您举报的这个事,一般60天就会有回复,最长不会超过90天的。”5月10日,通山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徐振指着《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前来举报的方大爷说道。
《条例》发布以来,该县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 助推信访工作提质增效。
该县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转载发布《条例》原文和一图读懂等内容,将业务知识送到指尖、眼前,要求开展线上线下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以“集中+自学”“研讨+交流”等方式掀起学习热潮。
为指导实践,把《条例》充分融入工作中,该县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夜学、主题党日、一月一课等契机组织深入学习,引导干部结合业务工作实际、交办信访案件办理交流学习体会,着力提高干部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
图为通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到慈口乡长滩村下访,了解民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制度优势只有转化为治理效能,才能真正成为履职“利器”。该县纪委监委将贯彻落实《条例》同巡回下沉遍访工作相结合,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制度,对下访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落实化解措施,并对受理的信访案件,实行限时办结制度,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推动《条例》落地落实落细。
该县立足职能职责,“学习贯彻《条例》,不能停留在‘纸面’,必须落到实处。”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督促指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系统深入、融会贯通上下功夫,在学中干、在干中学。(雷素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