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党员干部热议“鄂纪励十二条”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19-10-17 11:03

“‘鄂纪励十二条’树起选人用人的风向标,传递出清晰的‘进贤退庸’信号,大家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对照自我检视,抓好问题整改……”10月10日,在各党支部主题教育学习班上,通山县纪委监委组织全体干部学习“鄂纪励十二条”。


  据悉,省纪委监委印发《关于鼓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意见》,全县干部职工通过网络、手机APP等渠道第一时间认真学习,反响强烈。


  “容错不是纵错,不是纪律上的松绑。”该县纪委监委干部徐冠英认为,“纪检监察干部要正确把握严格执纪执法与改革创新的关系,防止线索研判处置、审查调查、惩戒惩处过程中出现‘宽、松、软’的现象,为党员干部戴上有错必究‘紧箍咒’的同时,要给正真敢想敢干愿为的人营造崇尚实干的良好氛围。”


  “‘鄂纪励十二条’中提到‘为受诬告陷害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对受到打击报复的干部要以坚定支持和保护’‘防止以容错为名搞纪律松绑’。”该县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谈到自己的体会,这些兜底保障机制与正向激励机制形成闭环,让能干实干者得褒奖受重用,让敢闯敢干者有“后盾”有保障,让得过且过者有压力“摘帽子”,值得点赞。


  “乡镇干部担子重、责任大, 基层工作矛盾多、问题多,一些受过处理处分的干部束手束脚、顾虑重重。”大畈镇党委书记程刚高兴地说:“‘鄂纪励十二条’明确提出‘关心关爱受处理处分干部’,能让锐意进取者放下‘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心理包袱,‘甩开膀子’‘沉下身子’为大畈发展先行先试、攻坚克难!”


  “容错是关心,纠错是关爱,‘鄂纪励十二条’在鼓励我们抓住机遇、展现作为的同时,也要求修炼自我,防止‘乱出头’‘出错头’。”新担任县侨联秘书长的年轻干部刘静认为:“要通过弥补知识弱项、能力短板、经验盲区,不断涵养担当作为的初心,增添破解难题的智慧,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宋成琳)


您是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