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是县委布置的政治‘必答题’,大家要立即行动起来,以积极的态度、扎实的举措,认真答好全面从严治党这份政治考卷……”近日,通山县委各巡察组分别向县文化旅游局、县医保局等5家单位反馈了十四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情况。
本届巡察共发现问题2604个,移交问题线索300条,共追责问责436人,清退收缴违纪违规资金1799.44万元。
数据的背后,是通山县委巡察办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打造有效覆盖的巡察监督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的实践成果。
通山县委巡察办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成立县委巡察工作督导组,建立健全巡察工作机制,制定印发《十四届通山县委巡察工作规划》,绘制巡察全覆盖的“路线图”,按图索骥、有序实施。截至目前,前十轮巡察反馈问题2546个,已整改销号2543个。
针对巡不深、察不透的问题,通巡办探索推行巡察情况“双反馈”、整改责任“双落实”机制,以分管县领导“一岗双责”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基层党建、财务管理、组织人事、考核评优、业务管理等方面制度机制383项,制度化、规范化被巡察党组织各项工作。
发现问题只是把脉问诊,解决问题才是对症治疗。针对巡察发现“代理公司记账不规范”突出问题,建议县财政局对代理公司记账人员资格重新进行审查认定,给22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资格认定书;对本届县委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形成专题报告提交县委,针对问题出台《通山县村民小组财务管理办法》《通山县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暂行办法》,全面推行“组财乡管”,清算锁定村组集体资金5245.3万元,助力解决基层工作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
“巡察永远在路上,我们将继续做好巡察整改跟踪督导,坚持举一反三与深化改革相结合,让群众在巡察监督中增强获得感。”该县巡察办负责人表示。(通山县纪委监委 陈毅、黄凌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