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已离校放暑假,为什么这张苹果供货单显示的送货日期是在放假期间?”7月底,通山县纪委监委在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专项整治期间,燕厦中学一张“异常”的苹果供货单引起了督查组的注意。
针对这一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核查组开展核查。通过查阅该学校食堂购货凭证、入库台账、供货合同等资料,发现燕厦中学食堂长期大量购买苹果,购买金额竟占食堂总收入的20%以上。
“这么多苹果全部发放给学生了?这明显不符合常理。”核查组工作人员敏锐地察觉到其中可能藏着猫腻,于是重点调取了苹果送货单,罗列出2023年3月至2024年9月的苹果采购数量及具体送货时间。
“对燕厦中学的苹果供货量为何这么大?”经过分析,核查组迅速找到苹果供应商陈某某开展谈话。
“我都是按学校要求供货的。”面对核查组的提问,苹果供应商陈某某一开始故作镇定地表示。
“是学校食堂事务长陈某某找我配送的苹果……”面对核查组罗列的账目清单和暑期供货单,苹果供应商陈某某支支吾吾道出了实情,“每次送货时,他会向我索要空白的送货单以及相应金额的手撕发票。”并将相关转账记录提供给核查组。
随后,核查组对燕厦中学食堂事务长陈某某开展谈话,一开始,陈某某拒不承认,直到核查组拿出供货商与其有关的转账记录,陈某某才说出了实情。原来,燕厦中学校长夏某某认为食堂结余资金较多,就利用为学生购买苹果的机会,通过制作虚假的送货单、合同和苹果领取单来套取资金。
套取的钱究竟去了哪呢?核查组聚焦这个关键点,对资金流向开展进一步核查。经查,2023年3月至2024年7月期间,燕厦中学利用购买苹果套取食堂结余资金共计29514元,套取的资金主要用于维修校园、为学生发放奖学金、违规发放津补贴以及违规参与升学宴随礼金等支出。最终,相关涉案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案件发生后,通山县纪委监委责令燕厦中学退还套取的资金,要求县教育局对全体涉案班主任进行集中约谈,并向县教育局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县教育局及时组织各学校开展举一反三系统排查,推动类似问题整改到位。(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