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 全力护航乡村振兴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4-08-14 09:44

多亏了你们,被违法占用堆放弃土的田地才得以归还。”近日,通山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二纪检监察组干部南林桥镇罗城村开展回访时收到村民的反馈,表示反映的问题已得到圆满解决。

此前,该县纪委监委收到反映南林桥镇罗城村干部对矿渣填埋基本农田、林地现象不作为的问题线索,纪委监委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对此进行核查,发现该村干部存在对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违规改变土地用途、弃耕抛荒问题监管不力的情况。最终,时任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某某因相关违纪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相关违法占用田地已整改退还到位

农村集体“三资”是基层监督的重点内容。近年来,通山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整合县乡(镇)村三级监督力量,采取“联动+交叉”模式,派出8个监督检查组,结合日常监督、信访举报、案件查办等情况重点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村级议事、村务公开等6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切实守住守好村集体的“钱袋子”。

为提升监督质效该县纪委监委会同农业农村、财政、自然资源等职能部门,组建“1+N”综合督查队伍,针对“三资”清理工作中的资产权属不明、长期侵占难收回、村级陈欠账多等共性难点问题,集中会商会办形成具体指导意见,推动“三资”管理提质增效。

加强对“小微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护好集体“三资”钱袋子的关键。该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村级权责清单三十条》,从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扶贫救助等方面,“亮”责任清单、“晒”权力家底,让村干部“照单办事”。同时,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委员“监督前哨”作用,紧盯“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干部作风纪律等方面开展监督,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或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实现对农村集体“三资”全程监管。

针对发现问题,该县纪委监委通过提醒谈话、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形式,督促职能部门健全“三资”监管制度,加大对村级基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截至目前,该县共发现问题线索24,立案20人,留置1人,党纪政务处分20人,制发纪检监察建议1份,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健全完善制度2条。

“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全县村、组两级健全制度,完善办法,为乡村振兴赋能助力。(许晓娟)




分享到: